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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出台食品摊贩安全监管办法
2011-10-25 东方网 作者: 姜丽钧 浏览次数: 482次
[导读]露天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将被纳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上海已拟定《上海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拟从早餐摊点首先试点。

        据《东方早报(博客,微博)》报道,露天食品摊贩销售的食品将被纳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上海已拟定《上海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拟从早餐摊点首先试点。昨天,2011年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督办进入第四场,专题督办“食品安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上海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的筹备工作方案已完成,将于年内在全国率先启用12331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厕所周围将不准设摊

        “地铁人民广场站2号出入口电梯上下通道区域周边,设置了不少即时加工、直接入口的风味小吃、地下餐饮摊点,有碍食品安全。”市人大代表裴蓁在向市人大递交书面建议时指出,这些露天摊位没有顶棚遮挡,食品完全开放裸露,紧贴着电梯上下扬尘,直接落入餐饮摊点的锅盆和汤水食品中,让他非常担忧,并呼吁有关部门对露天或裸露食品餐饮摊位,特别是位于地下空间的露天摊位加强监管。

        有关部门在现场检查时发现,在人民广场地铁站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虽然都有食品卫生许可证,但个别经营企业确实由于场地条件的原因,超出原来仅是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许可,存在实际经营现制现售食品的情况,并对此进行了严格整改。

        同时,针对裴蓁代表提出的露天摊贩管理问题,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9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八条对食品摊贩做出明确规定,上海食品监管部门正在根据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摊贩管理细则。

        目前,《上海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或将对厕所周围多少米范围内不能设立食品摊贩点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并拟先从早餐摊点开始试点。

        12331投诉电话年内启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透露,市政府为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工作,在各单位原有的食品投诉举报中心的基础上,特批成立了上海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核拨专门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目前,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中心的筹备工作方案已经完成,举报中心的整体建设方案已报送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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