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羊”在山东利津屡禁不止,更值得反思的是“地方保护”。目前有关部门在进行拉网检测之外,追责、监管都还要进一步深入。
有“山东肉羊第一镇”之称的利津县盐窝镇,被曝养殖户给肉羊喂食瘦肉精,羊肉销往北京、大连等十七个省市,再次撩起了公众对瘦肉精及食品安全的担忧。
农业部前日已安排国家饲料质检中心赴当地开展拉网检测。利津县官方昨天也证实了本报此前的报道,并表示欢迎媒体与政府部门一起找证据。这是迅速、正确处理“瘦肉精羊”事件的良好开始,但对于已经销到多个省市的盐窝羊肉,以及涉案养殖户、经销商乃至相关官员的处理,还应继续到底。期待有关部门及时披露更多信息。
尽管该镇在多次瘦肉精事件中被曝光,今年以来,当地启动了多轮排查,已经查获4起案件、批捕1人,但瘦肉精养羊现象依然存在。此案再次道出了一系列疑问:虽然历经一轮又一轮的专项治理,瘦肉精为何还未远离我们的餐桌?为什么当地政府对瘦肉精的检测如此松散?为什么瘦肉精能半公开地销售,普遍地使用?
诸多疑问,显然不是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者“利欲熏心”所能解答的。
瘦肉精难禁,固然有利润的驱使,但更与违法成本低有关。据报道,该镇的羊被查出用瘦肉精,只是罚款了事,然后由养殖户赶回家。作为发现瘦肉精的重要环节,屠宰企业的检测责任显然缺失,屠宰场工人几乎一眼就能瞅出羊有无“喂小料”,却不闻不问……
种种事实显示,“瘦肉精羊”在利津屡禁不止,更值得反思的是这种“地方保护”。因此,要从根本上查处和杜绝,必须有釜底抽薪之策。
治理瘦肉精,必须破除这样的“地方保护”。一来,应当建立起事后问责的机制,盐窝镇一次次因瘦肉精被曝光,但丝毫动摇不了当地官员的乌纱帽,难怪当地官员缺少彻查瘦肉精的工作动力。对于瘦肉精背后暴露出的地方官员的失职渎职,应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