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茂林感觉,家乐福目前还是不太有诚意,也不是很重视这件事。目前出面的最高职位的人就是光谷店的店长,连武汉地区的负责人都没出面。
据邹茂林介绍,在汪婆婆提供给记者的家乐福光谷店保安部报告暨收据上,有汪婆婆的年龄、住址等详细资料信息。“遗失商品清单”中,将汪婆婆买的西麦、樱桃番茄、胡萝卜都列了进去,总价上还有明显改动痕迹。处理流程一栏中注明为“教育释放”。在这张报告暨收据上,分别按了四个手印。
然而,汪婆婆说,除了落款名字是自己写的之外,其余都不是她写的,包括手印都是伪造的。家乐福在10月25日的致歉信中,虽然承认了该记录系伪造,但表示这是“员工个人行为”。
“他们的致歉信把责任都推给了个人。但从法律上说,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公司理应负责。”采访中,邹茂林曾看到家乐福风险预防部的门口张贴着一份通知,发布时间是10月9日,上面写着抓住一起盗窃事件,员工除了有奖金外,还可以休假一天,上不封顶。后面还贴着一个奖励,时间也是10月9日,两位员工因抓窃奖励各休假一天。“我们的摄影记者正要拍照,一个工作人员看见了,马上把所有通知全扯了下来。”
“这些文件可能会对员工有误导,鼓励他们用非正规方式来定性别人。”邹茂林了解到,负责此事的风险预防部,直接受家乐福武汉分公司管理。
“面对家乐福这样一个世界500强企业,一位72岁老太太坚持要家乐福书面致歉,不为钱不为名,只为一个清白。”邹茂林说,汪婆婆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有人拿这事乱讲,可以拿书面致歉信证实自己的清白。”
该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很多人的讨论和共鸣。现在北京一家外企上班的刘飞(化名),讲述了自己的两次遭遇。2005年,他去武汉市某大型超市买东西,“我背着双肩包,背包外侧插着一瓶矿泉水。守门的人放我进去了,我出来时他却说我偷了一瓶水!我说那水是我灌的白开水,保安也不相信,把我扣在出口附近,买东西的人都奇怪地看着我,估计也把我当成了小偷。一直等到保安经理来,一个道歉的字也没说,就直接叫我走。当时我气得眼泪都流下来了。”
还有一次,刘飞在北京国展某大型超市,花28元买了一块生产日期是当天的奶酪蛋糕,“拿回来才发现变了味儿,中间还长着紫色的霉斑!”
如今想起这些事,刘飞就有些后悔:“我当时是个老实的穷学生,要是我现在再碰到这种事,立马打315投诉! 这些事要是发生在国外,这些超市肯定死得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