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5/17 星期五
关键字:
您的位置: 食品资讯 > 国内热闻 >正文
陕西:涉案金额5746万元的“保健品超市”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2011-11-17 新华网 作者: 浏览次数: 299次
[导读]陕西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以设立"保健品超市"为名,从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746万元。

    新华网西安11月16日电(记者梁娟、李华)陕西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以设立"保健品超市"为名,从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746万元。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陈军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陈袁、罗信三、薛冰洁、罗信培6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7月,陈军等人注册成立了陕西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委任罗信三、薛冰洁、罗信培分别为总经理、出纳和业务总监。公司成立后,大量招募业务员,在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向中老年人散发传单,以每年回报12%至24%高息为诱饵,吸引人投资"保健品超市".此后的近两年里,陈军、陈袁、罗信三等人先后以陕西加加保健品公司名义,与1417名投资人签订"合作开加加超市协议书""承包经营合同书"等,非法募集资金达到5746万元。

    陕西加加公司将募集来的资金,以12%不等的比例用于公司业务员、各级业务经理、主管提成,一部分资金用于返还投资人收益,一部分资金以投资者的名义分别在西安市、咸阳市等地注册成立了12家"保健品超市".

    陈军用募集来的部分资金,以个人名义,购买了西安市小寨国贸大厦商业写字楼、北京紫玉山庄住宅、雷克萨斯轿车等物,还用部分资金与他人合作拍摄影视剧,将430万元汇往成都、南京、北京等地用于开办分公司。其余款项用于公司的日常开支及挥霍。

    法院根据查明的情况,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中国食品信息网(chinafoods.com.cn|chinafoods.net.cn)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8 - 2011 鲁ICP备11016616号-3
本站部分图文资料来自互联网,旨在传播更多信息,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之,经查证后三天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