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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月饼税”的真正受益者和受害者?
2011-09-09 互联网 作者: 浏览次数: 2777次
[导读] 近来,关于所谓“月饼税”的讨论在各种媒体上沸沸扬扬。

     “月饼税”触动的隐性收入潜规则

     所以,今天中国的现实情况是,发工资是一定要被代缴代扣个税的,但全国可说没有一个人因为中秋节领了月饼被代缴扣税从而少领了工资。原因在于月饼不能当工资发。职工不会认同雇主发了月饼,就扣他的工资去交个税。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国人调侃的“月饼税”,如果真有个别单位交了也可说是雇主税而非工薪税。而更大量和更昂贵的送礼月饼和购物卡当然绝无纳个税一说。向个人发放实物和有价证券必须征收个税其实早有法律明文规定,现在说税务部门是无孔不入、见缝插针、锱铢必较,实在是太高估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水平。因为他们如果稍微尽责点也不会有今天的礼品和购物卡满天飞了。而且估计经过这场轰动社会的“月饼税”审判,他们更加可以顺应“民意”,乐得坐在办公室里“不申报、不追究”,只要你单位的账本和购货发票上不注明是月饼,让税务下不了台,随便写个什么用品之类,就概不深究了。但是,这样一来究竟维护了谁的利益呢?

     显然,从来都是自己买月饼的老百姓境况仍旧,发月饼的单位会继续发,不发的仍然没有。但估计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司的公款消费会更加嚣张。不太受欢迎的送月饼会更迅速地被月饼卡、购物卡代替。要知道,去年仅仅购物卡即商品储值卡一项,在全国发行和消费的年规模已超过一万亿人民币。这种给商家先送钱后消费的商品储值卡显然不会有多少个人购买,它们基本上都是公款消费和行贿受贿的载体。更严重的是,这一万亿也不过是冰山一角,因为更大的隐性收入,显然不会通过购物卡这样麻烦的中介进行。

     反过来,如果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月饼一律不能报销,必须由个人税后收入购买。那么,受损害的恰恰不是普通工薪族和消费大众。真正依法办事,月饼的公款消费就会全消遁了。送礼必须自己个人掏腰包,豪华包装的月饼必然滞销降价。商家必须改换思路生产个人消费者喜欢的物美价廉的月饼。中秋节真想对员工有所表示的单位就直接发钱了,消费者拿着钱可以随意购买自己喜欢的更便宜的月饼。如果推广开来,对烟、酒、茶、干货补品、车辆、住房等公款支出、个人消费的项目均如此办理,就会极大地节约社会资源。与普通人绝缘的名酒更会大幅度跌价。显然,这样改善的恰恰是普通大众的民生和福利。可见,非货币化的实物福利从来不是公众的利益,而是某些人隐性收入的通道。

     有人说,现在的关键是要减税,所有增税的事就是错误的。但问题在于对个人所得的实物、有价证券征个税早已有之,并未增税。普通老百姓本来就是用自己的税后收入买月饼。如果是单位购月饼并如实申报的,也不存在多交税。唯一受影响的是那些买月饼和月饼卡而从不缴税的官方或民间单位,他们用公款(公共款和公司款,后者中应缴纳的税款也是公共资金)消费送礼,一直逃税,对这种公款消费的打击和限制,使税负公平,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拿与此无关的老百姓税负来说事呢?

     税负扭曲与腐败黑洞

     真正说到税负,中国现在的宏观税负中,正儿八经的税收收入反而不高,到去年底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仅为18.39%,比发达国家低很多,在同类发展中国家中也只是居中下水平,但非税收入如土地出让金和行政性收费等很多。地方政府不靠税,各界精英不靠工资过日子,是中国财政税负扭曲的典型现象。因此,税负要减的重点,首先还不是税,而是非税收入。在税收中,又主要是各类商品流转税,而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占比极低。股神巴菲特呼吁美国政府增加对富人征税。其实美国富人现在交的大多数税,如财产税、资本利得税、一年内买卖股票所得征缴的个人所得税、赠与税和遗产税等等,在中国还全都没有。对富豪和既得利益者来说,中国是比美国要美好十倍的免税天堂。这是中国贫富分化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国际比较表明,即使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一般贫富差距还是很大,以税收为主体的二次分配后才能大幅降低基尼系数。现在一些人一面大声谴责贫富分化的扩大,一面又极度敏感和坚决反对调节收入和财产分配的任何税收,使人不知道他们究竟想要什么。实际上,极左和极右从来都是相互依存和补充的。现在社会上个别领域极左思潮的回光返照,正是与若干经济领域和价值取向的极右发展相关联的。显然,极端平均主义和极端贫富分化都不是中国社会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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